省上发出紧急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开展捐赠活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6:4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救灾捐赠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抓紧开展捐赠活动,务必9月20日前完成。救灾捐赠活动坚持自愿原则。各地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禁止搞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救灾捐赠工作统一由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管理,除各级红十字会外,未经各级民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各种形式的捐赠活动。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各级救灾募捐办公室要及时把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向社会 省救灾募捐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后宰门3号 电话:029-74167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