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无水起争端 提交伪证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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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7:43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9月5日讯(通讯员 项茂勇 记者 刘春雷)近日,平阴法院审结一起因所打机井无水要求测井人赔偿损失的纠纷,打井人刘某因提供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机井无水的原因而败诉,同时因提供伪证而被人民法院处以罚款。 2002年,平阴刘某决定打一眼机井,先与一无钻井资质证书的个体打井队签订了打井合同,后经人介绍找到了在水利部门工作且有多年测井经验的赵某为其测定了井位,并支付 刘某为证实赵某曾承诺包赔损失的主张,申请了三位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证言存有瑕疵且相互矛盾,法院未予采信,并对其中一位出具伪证的证人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刘某为证实其打井受到的经济损失,以他人名义书写证明条作为证据,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严重地妨碍了诉讼活动,而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