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10元包 换6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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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8: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刑满释放人员祝毅抢得的皮包仅价值10元,但他却因为累犯于昨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因盗窃罪被判入狱的祝毅获释不久,就开始“手痒”了。5月23日7时许,他在温江区万春镇一路边,抢走了税某价值10元的包。昨日,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祝毅抢得的皮包仅值10元,但他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到5年又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祝毅被依法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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