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教师承包村小学身陷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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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9: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河南孟亮 编辑同志: 2003年8月27日上午,河南省鹿邑县穆店乡徐楼小学教师张永才,手里拿着8000元贷款凭证眉头紧锁。为了徐楼小学不再被个体户承包,2002年4月张永才老师和本校其他11名教 河南省鹿邑县穆店乡徐楼村现有人口3000余人,村民的主要收入靠务农和外出务工。徐楼小学的27间房屋是5年前兴建的,为了修建这所小学,村里欠了10万余元的工程款。 为了偿还债务,2001年年底,村里干部找到徐楼小学负责人,建议学校教师集资8万元把学校承包下来。但由于当时学校里的教师大部分还是民办教师,收入很低,根本无法拿出那么多钱。于是,2002年2月,徐楼村委会决定将学校以10万元承包给当地一位姓刘的个体户,承包期20年。然而,这位承包人没有教学管理经验,采取“教科书不给,教案不买,字典词典不配”等管理方式,使教师人心涣散,学生大量流失。 2002年4月初,部分愤怒的教师找到徐楼小学原校长宋乃贵,表示要把学校“夺”回来。但是,想承包学校,教师们必须每人至少拿出8400元才能凑够承包款。为了不让更多的学生流失,张永才老师从乡信用社以“进货、买化肥”的名义贷款8000元;张殿帮老师以高利息从亲友处借款7000元;宋乃杰老师也是求遍了亲戚才筹够8400元。用老校长宋乃贵的话说:“学校的12名教师每个人都背着一笔沉重的债务。” 2002年4月23日,徐楼村委会与徐楼小学全体教师签订了承包金10万元、承包期为25年的合同。协议内容为:甲方(徐楼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经研究,会同徐楼小学教师协商,决定将徐楼小学承包给乙方(徐楼小学教师),承包期内,学校房屋、桌凳的维修、增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向学校投资,乙方对承包区内的设施有管理和使用权。学校为集体性质。2002年5月1日,穆店乡司法所也证明该承包协议“内容真实、合法”。 然而,该校教师们的困境并没有就此结束。宋乃贵校长告诉笔者,徐楼小学每学期的惟一收入只有学杂费,而一学期的学杂费共计不足7000元,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7000元仅够学校日常开支。为了收回投资,徐楼小学的教师们惟一能做的便是在校园里栽种了100多棵泡桐树。早在两年前,学校操场的三分之二便已被村委承包给私人烧砖,现在,学生的课外活动空间已经所剩无几。 自从承包学校后,徐楼小学的教师们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如何才能早日还清债务”。张永才老师算了一笔账,按照每年每位教师500元的分配计算,他的8000元债务不用说还清,“连还利息都不够”。 目前,徐楼小学100多米围墙和门楼随时有坍塌的危险,教室漏雨待修、课桌待修,这笔修缮费大约需要2.4万元,可教师们为了承包学校已经背了债务,乡里不拨经费,村里也不资助,这笔费用从哪里出呢? 据笔者了解,在河南省鹿邑县穆店乡还有5所类似的村集体小学承包给了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