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照收廿五元晚托只有半小时 牡丹幼儿园门卫带开“晚托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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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3:38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倪珺)家长每个月付25元“晚托费”,孩子却只能在教室里呆30分钟,17时30分以后就得干坐在门卫室等,直到家长来接。昨天,记者接到几位家长的投诉电话,反映浦东新区牡丹幼儿园的不合理做法。 据家长们反映,牡丹幼儿园每周一、周五是16时15分放学,周二、周三、周四都是17时15分放学。凡17时以后来接孩子的家长都要付晚托费,且17时30分以后要到门卫室接孩子 记者电话采访了牡丹幼儿园的王园长。她介绍说,幼儿园接孩子的时间是由家长们共同约定的,这学期的放学时间还有待家长会商定。是否上17时以后的“晚托班”,完全由家长自愿,费用也都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至于17时30分以后将孩子送到门卫室,是因为老师也有上下班时间,只能由门卫来负责孩子的安全。 记者为此向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处进行了咨询。一位负责幼教的女同志告诉记者,教委规定幼儿园晚托时间为17时至19时,一个月如果有超过一半的服务日参加晚托班,家长就要支付全月的“晚托费”,即每月25元;如果不到一半,只需支付一半费用。晚托费应该事后“结帐”,而不应“预付”。参加晚托班的孩子应该由晚值班的老师带队,在教室里进行活动或学习,直到19时晚托班结束。偶尔一次因为老师有事回家,将孩子托付在门卫室也情有可原,但如果每天都这样就不妥当了。 现在的家长们大都工作繁忙,将孩子放在“晚托班”成了许多家长的选择。如何真正发挥“晚托班”的作用,让家长放心满意,应该是幼教工作者多多考虑的问题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