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集中宣判一批大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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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3:39 云南日报 | |
李勃柴春智黄俊虎李忠平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昨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对一批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李勃、柴春智、黄俊虎、李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 昆明中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0年,李勃伙同其父李嘉廷,利用李嘉廷担任省委 1993年至2001年间,柴春智利用担任宜良县县长职务之便,先后指使相关部门以宜良复合肥厂、宜良县烟草公司名义,分别从省财政厅、省烟草公司借款550万元后,借给李嘉廷的情人徐福英(另处)经营的宜良县海王号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营利活动,通过帮助他人建厂征地、贷款、登记注册、解决资金问题、协调资金以及安排子女工作、关照、提拔干部等,共计收受徐福英等11人的钱财37.9万元;此外,还在公务活动中,以加大发票数额套出现金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务4.5万元。鉴于其有主动供述受贿行为的从轻情节和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表现,法院从轻处罚判处柴春智有期徒刑10年。 1993年9月,黄俊虎在担任国有独资的昆明三聚磷酸钠厂厂长、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期间,用公款支付并签字核销其子上大学的3万元入学“赞助费”;在与缅甸欧亚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边贸业务中,收受欧亚公司送给的人民币共计16万元。2001年8月,在省纪委对其进行审查时,黄俊虎主动交待了受贿事实,并退出了全部非法所得。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96年,时任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的李忠平为能升任行长一职,找到当时云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联系工商银行工作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李嘉廷,请其支持自己当行长,李嘉廷答应了。后省委组织部征求李忠平任职意见时,李嘉廷表示同意。1996年12月,李忠平被任命为行长,为感谢李嘉廷,李忠平在1996年12月至1999年底期间分5次送给李嘉廷美元1.2万元、日元20万元、人民币2万元。由于李忠平在被追诉前即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冯丽萍(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