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浴池特大血案的2名凶手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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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3:3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李京华)曾在浴池连杀7人的凶手惠金波和李俊麟,5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命令执行死刑。 据法院介绍,今年5月13日晚,29岁的吉林省人惠金波和32岁的北京市人李俊麟纠集丰朝友、王江庆,携带作案工具,蒙面窜至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洗浴中心内,手持凶器对李某等7人进行威胁,并先后用胶带、布条分别将7人捆绑、封嘴、蒙眼等,抢得现金人民币1.3万 在抢劫过程中,惠金波因被洗浴中心李某认出,遂起意杀人灭口。在将丰朝友、王江庆支走后,惠金波、李俊麟经合谋,采取先用铁管击打后脑、颈部,后强制溺水的方法,先后将洗浴中心老板、服务员、锅炉工等7人溺死在泡澡池内。 法院审理认为,惠金波、李俊麟、丰朝友、王江庆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捆绑等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数额巨大。惠金波、李俊麟担心罪行败露,合谋杀人灭口,使用强制溺水的残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7人死亡,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依法严惩。同案犯丰朝友、王江庆被判处无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