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四年获利逾百万 青岛首次宣判重大盗墓案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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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3: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青岛九月五日电(记者王宏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首次对该市一重大盗墓案犯进行了宣判,终审判决滕永海等九人十四年、十二年和五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数量不等的罚金。 平度人氏滕永海、胡玉森、胡玉仁、胡玉智、崔传军、李丕照、郑理明、李泽刚,潍坊人氏张子刚等九人,从一九九八年冬至二OO二年十月,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先后十三次盗 鉴于康王坟古墓群中的文物有极为珍贵的历史价值,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判决滕永海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点五万元;胡玉森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崔传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李丕照等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五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