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盘”群殴顾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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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4:2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马志国实习生杨莹)“家乐福黑保安打人事件”被本报率先披露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后,发生在本市“大营盘”酒城的“酒城经理指使员工殴打客人”事件,则再次给有关公众场所如何对待自己的“上帝”———消费者敲响了警钟。该酒城副经理兰某竟然多次在开会时强调“如遇客人闹事,员工可一起殴打客人”,并直接策划了该酒城10余名员工殴打客人孙某等一案。昨天,南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对兰某和另三名员工判刑并分处罚金共计2万余元。 经查,被告人兰某是南开区“大营盘”酒城副经理,他在给员工开会时曾多次强调,如遇客人闹事,为维护酒城的秩序,员工可以一起殴打闹事客人,酒城内准备了木棍等凶器放于吧台及后门旁的木柜内。今年1月3日晚11时左右,客人孙某、邵某、刘某等人在该酒城娱乐期间,因酒后扰乱演出被赶出。而后,孙某等人再次返回,并冲上舞台致使酒城内演出中断。被告人兰某上前阻止时,与孙某发生争执,此间,其酒城员工、被告人要某、纪某、米某及负案在逃的王某等10余人一拥而上,分别持事先准备好的木棍、啤酒瓶等工具,对被害人孙某等人及在场的郭某进行殴打致伤。(C)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