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办”打出法规三不足(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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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4:54 沈阳今报 | |||||
记者陈铁/文姜磊/摄 昨天清晨6点,工商于洪分局在公安、行政执法、房产、街道等部门的配合下,对于洪街道迎宾路社区三户传销窝点进行突击围剿,共堵获非法传销人员30人,三个传销窝点当场被查封。这是《沈阳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自9月1日施行以来,查处的第一起非法传销案,但这次集中行动也暴露出该办法的漏洞。 三处传销窝点被端 清晨6点,48名执法人员直扑于洪街道迎宾路3-3栋1-4-2号房查处非法传销。此前,物业已基本确定此处为非法传销窝点。 但当执法人员敲开门时,屋内只有一男一女,男的称自己在附近某厂上班,与妻子在此居住。室内的装饰也表明,这里确实没有任何传销痕迹,看来是物业搞错了。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其他三处非法传销窝点,共堵住传销人员30名,其中谁是头目,还在查实中。《沈阳市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办法》规定,传销头目轻则罚款,重则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提供住房的房主则要在下周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追查,对房主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提供租房信息的中介也难逃工商部门的查处。 来自上海的举报信 8月27日,工商于洪分局局长赵长胜接到一封举报信: 2003年8月1日,我和七名同乡姐妹被一名亲属以服装公司高薪招工的名义诱骗至沈阳市于洪区。我们每人交了3000元上岗抵押金后,身份证被没收,随即我们失去了人身自由,几十个人住在一间环境十分恶劣的小屋里。 次日,我发现这里的会员达3000人之多,他们鼓动我们寻找下线,可从每名下线的3000元抵押金中提取650元。他们组织严密,行动隐蔽,会员的住宿地与听课地点分离,会员由住宿地去课堂听课时,为防止目标过大,组织规定要分批下楼,通常是两人结伴而行。会员在打电话寻找下线时,具有很强的“纪律性”:有头目监听;通话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否则会受到严厉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听从他们的安排,按照他们的要求列出亲戚、朋友、同学的名单,写清他们的社会背景、脾气秉性,然后与他们逐一通电话,以招工为诱饵将其骗到沈阳。8月16日,我寻找机会,偷偷逃回家乡,但我还有七个姐妹被困在那里。 打传销三点不足 在查获三处非法传销窝点后,市“打传办”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讨论了《办法》在具体操作中的不足: 1.一些部门认为,打传销主要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传销不是危害社会治安、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办法》在这方面的定性也比较轻,并没有将非法传销定性为非法组织和违法犯罪活动。 2.在打击过程中,出现了脱节。主要是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执行办法,各基层部门对传销头目、传销人员、提供传销窝点的房主均无任何强制措施,无所适从,查处不力。 3.规章只是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人和社会综合治理,但没有相应的问责机制,比如谁来问,承担什么责任,导致责任状成了“责任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