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由“公”改姓“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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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4:54 沈阳今报 | |
柏建义记者崔治今报讯原沈阳市某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崔某在职期间未经调查就以委员会的名义为下属沈阳民族房屋开发公司(集体企业)出具虚假证明,使该开发公司的邢某把800万元集体资产转成个人财产。 崔某今年62岁,他在事务委员会任职期间,分管经济处的工作。1998年,委员会下属的沈阳民族房屋开发公司(集体企业)办理转制。在转制过程中,崔某没有经过调查,于19 崔某开具的这一虚假证明使邢某轻轻松松地把沈阳民族房屋开发公司的800万元集体财产揣进自己兜里。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查实情况后对崔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崔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集体企业转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遭受800万元重大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