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招标 VS公共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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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4: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武汉晚报日前报道,武昌火车站公厕经营权今年拍出62.15万元的天价,与去年的46.95万元相比,可谓又创“新记录”。主管部门一定是高兴的。 拍卖公厕经营权,无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总是希望拍出的价格越高越好,现在售价 哪一天我们办事情、接送客人或出差旅游,到了武昌火车站又要如厕的时候,就很有可能体味到这个“天价”于我们自身的实际意义。完全的免费是不可能的了,有关部门所定的5毛钱如厕费也有可能撑不住了,经营者要个一元两元甚至更多一些,你也不能不给呀。一项改革如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毛病,要么初衷就错了,要么虽有良好动机,但思路及举措偏离实际。 先说武昌火车站公厕可能实现的收入水准,据不完全统计,在人流量最多的春运期间日收入是1000元左右。按62.15万元分摊,每天营业收入须在1702元以上;若每次收费0.5元,每天至少得3404人如厕。如果再计入水电、物料、人工管理等费用,要想不亏损,除非天天都是排队如厕的“大好形势”。这又不现实,人家不“急”总不能强迫人家“急”一下吧。落下来就只有提高收费价格、降低服务标准这一条路了——既是“市场行为”,就不能要求经营者花了62.15万元的天价,买一个经营权“学雷锋”。 公厕是最基本的公共设施,就这点而言,我们有理由怀疑,将公厕管理进行“市场化”拍卖,出发点与立足点都存在问题。政府在依法征税以后,是有责任向公众提供并管理好必要的公共设施的,而且这种公共设施肯定应该包括公厕,这当是所谓“责任政府”题中应有之义。 现在,将公厕所谓经营权(应该只有管理权)以天价卖给私人经营,势必造成两个后果:一是政府有关部门以责任转移的方式推卸了应尽之责,二是付费尤其是高价如厕,而又不能享有相应的服务时,直接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权益在此表现为公民必享的公共福利。 这就好比一般行人,走路要付路费,享用路灯要付电费,于理于法,说得通吗? 一个地方,一座城市,如果连公厕都不能管好,不能向公民包括外来人员提供足够、完善的公厕,只能检讨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低能与失职,而决不是公厕是否“市场化”,“市场化”够不够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