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档案为她证明身份私生女终争得继承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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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08:15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报道:一年近五旬的私生女为了争得合法继承权,费尽周折,最后还是一份包括父亲生前检讨书在内的档案,助她打赢了官司。 这位私生女姓石,现在是武昌某小学教师。她的这段诉讼经历,源于父亲半个世纪前的一次情感变故。 石父是江汉区人。1951年,30岁仍未婚的他认识了单身的胡女士,两人生了一女,就是后来的石老师。因多种原因,两人后来没有走到一起。胡女士带着女儿生活。 不久,石父与另一女子结婚但未育,后来领养了一儿一女。1994年,妻子去世后,石父又与无儿无女的黄婆婆结婚,组成了新的家庭。 2002年6月,石父去世,留下11万余元现金和其他遗产。黄婆婆、养女、养子和石老师对遗产分配产生了分歧。前者不承认石老师的继承权,认为只有亲子鉴定才能确定其继承权。 石老师遂向江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她向法院提供了派出所证明、自己和石父的档案,内有墓权证、墓碑记录的文字、一组父女共同生活的照片,更重要的是里面有一份石父在1969年向组织承认他与胡女士“有不正当关系”的检讨书。 法院驳回了石老师的诉讼请求。石老师又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将此案发回江汉区法院重审。 今年8月底,江汉区法院下达重审判决书,确认了石老师的继承权。 为石老师提供帮助的晏周生律师介绍:如果没有这些档案记录,石老师的继承权可能无法得到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