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前栽的树就这样毁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1:22 大连日报 | |
市综合执法局查封一毁坏山林施工工程本报讯(记者任晶惠)9月4日上午,市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甘井子区椒北山山脚正有施工单位在毁坏山林。记者马上跟随执法人员冒雨赶往现场。 在现场,记者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原本翠绿的青山被施工单位挖去了足有足球场大小的一片,黄色的裸露山体与周围的绿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棵棵三四十年的成年松树横 在现场附近,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告诉记者,山上的片松是几十年前政府号召市民上山栽下的。经过几十年来的辛苦维护,椒北山已被郁郁葱葱的片松覆盖,景色宜人。但现在这些已经生长了几十年的成年松树却遭到人为破坏,死于非命,让这位大爷心里疼得发慌:“一个城市建设好不容易,管理得好更不容易。如果再这样挖下去,还不知要有多少青山被毁!” 据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说,这个施工单位在挖掘树木时并未经过主管单位正式同意,实属滥挖山林行为。在向施工人员宣讲了城市绿地管理相关规定后,执法人员当即采取措施停止了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并将进行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发现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侵占城市绿地、滥挖山林等违法、违章行为,可拨打电话6663544举报。 根据《大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建设确需占用绿地的,须经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凡移植或砍伐城市绿地内各种树木的,市内各区一处移植、砍伐树木100株以下的,须报市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区市县一处移植、砍伐树木10株以下的,须报所在地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处移植、砍伐树木11株至100株的,须报市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处移植、砍伐树木100株以上的,须报市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城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擅自砍伐、损毁或移植树木的,责令按砍伐或移植树木株数的五至十倍补植树木,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二至十倍处以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