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连环撞 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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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7日14:07 沈阳今报 | |
张凤珍记者崔治今报讯司机冯某酒后驾驶小货车撞到一辆马车,导致马车上两人受伤。冯某见肇事了立刻驾车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将骑自行车的徐某撞伤。近日,新城子区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赔偿三名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 撞了马车伤两人 去年9月4日凌晨2点多,冯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当行至沈阳市新城子区101线871公里200米处时,货车的车灯突然熄灭。冯某刚想停车,却与同方向由徐某驾驭的马车追尾相撞,导致徐某腹部闭合性损伤、骨盆骨折、右大腿肌肉损伤软组织积血、创伤性休克,经鉴定为轻伤;而在马车上坐着的孟某被撞成胸部、腹部及后腰部闭合性挫伤。 又撞死了骑车人 冯某肇事后逃逸,但车没开出多远,冯先将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撞倒,当行至101线872公里800米处时,又将骑车人徐某撞倒,造成徐某脑干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之后,冯某还是不顾一切继续逃逸,当他逃到七三九医院附近准备弃车逃跑时,被在后面追赶的出租车司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定罪为危害公共安全 冯某和其辩护人认为,冯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检察机关认为,冯某应当知道酒后及在夜间灯光不良的情况下驾车的危险性,而且在第一次事故后已经清楚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但是仍然继续行驶,以致又连续制造两起事故,后又继续逃逸。从主观上看,冯某实施犯罪行为时抱的是放任不管的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不是过失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罪,因此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赔偿三名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