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可缓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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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1:15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我们的工资被拖欠了,单位怎么不受处罚?”、“为啥单位拖欠工资又不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近一个月来,至少有20多名企业员工走进劳动部门、工会或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对自己的工资被拖欠,拖欠工资的单位又不受处罚的情况感到迷惑不解。工资可不可以拖欠?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陆敬波律师近日告诉记者,企业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员工工资。 据悉,目前很多员工是在不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盲目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补偿金,而最终却并没有使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 (记者谢惠仁) 陆敬波律师点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员工工资。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限度内延期支付员工的工资。 本案中的这家公司由于银行账号被冻结,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有正当的客观理由,该公司也及时做了解释说明,并征得了工会同意,且在账户资金全部冻结的情况下仍为每个员工发放800元生活费,员工应当理解企业的困难。该公司只需在具备补发工资条件后及时补发员工的工资,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在发工资的这一天,某公司的经理满怀歉意地对员工说:“因为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暂时无法发放工资,公司会尽快解决问题,经与工会商定,半个月左右尽量将工资补发给大家。”直到20天后,员工们才各自领到800元,远不到各人的工资标准。到了第二个月的发薪日,该公司的经理又一番解释,公司的账户还被冻结着,又只发给员工每人800元。员工纷纷失去了上一次的耐心,一齐指责公司随意拖欠员工工资,违反劳动合同,侵害员工合法权益,劳资双方矛盾逐渐激化。一些员工甚至扬言,不立即补发拖欠工资,将联名提起仲裁,同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