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借用残疾证不管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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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7:2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赵永刚)家住西安市东郊的残疾人侯先生遇到一件“好事”,胡家庙再就业服务部要“借”他的残疾人就业证用一年,并承诺可以给他三四百元。借用一下残疾人就业证,就可以拿到三四百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出借“残疾证”就能拿钱 侯先生近来一直待业在家,他去胡家庙再就业服务部找工作,工作人员让他填了一张表,交了55元钱,开了一张盖有“西安市新城区胡家庙再就业服务部”公章的收据,后来服务部给他推荐了几份工作都不合适。9月3日晚,服务部一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有企业要借他的残疾人就业证用”,还说“可以给三四百元”。当时侯先生还以为有企业要录用他,可后来才得知,服务部只是要借残疾人就业证用一年,一次性给他三四百元。心怀疑虑的侯先生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9月4日下午,记者随侯先生来到长缨东路找到了胡家庙再就业服务部,只见门口挂着一个“胡家庙地区社区就业婚姻服务中心”字样的牌子。对侯先生的疑问,一自称姓张的女工作人员答复说,“有一家企业需要用残疾人就业证”。侯先生问这家企业借残疾人就业证有什么用,她说企业只是用残疾人就业证来减免一些税收,还可以得到一些优惠政策,并不解决实际问题,企业只是把残疾人就业证拿到有关部门盖个章,不影响其他事,但必须要原件,复印件不行。侯先生如果愿意,可以拿到三四百元,每年都有企业借,而且每年的价格都在涨,去年是200元。她见侯先生有点迟疑,就说有很多人都愿意借,等会就有人来送证件,要侯先生早做决定。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刚才还认真介绍情况的女工作人员却对借残疾人就业证的事予以否认,并称负责人不在。 企业用“残疾证”弄虚作假 据了解,西安市政府于2000年12月颁布了《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对残疾职工占生产人员总数在35%以上的民政福利生产企业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生产企业,暂免征所得税;如其经营项目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以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残疾职工占生产人员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有关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人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实际差额人数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每年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统计数据表明,2002年西安市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12138元。算一笔经济账:若企业少安排一个残疾人,就必须缴纳12138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就是说,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花三四百元借一个残疾证就可以少缴12138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记者说话:对于残疾人来说,出借一个残疾证就意味着少一个残疾人就业,政府就为残疾人少收一万多元的保证金,这种弄虚作假实际上坑害了残疾人。残疾人需要全社会关爱,企业应该实实在在地安置残疾人,而不是花几百元“借”个残疾人就业证充数。那些只为赚钱而迎合某些企业需要,为企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同企业一样应该受到谴责。有关政府部门应当杜绝利用残疾证弄虚作假的现象,应到企业实际调查落实残疾人就业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