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管处明文规定:不说谢谢 罚款3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8:04 现代金报 | |
□陈爱和 据9月7日《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市出管处明文要求出租车驾驶员热情地使用“谢谢”、“您好!请问到哪里?”“请带好随身物品”、“请注意下车时安全”、“再见”等“文明用语”,营运中没有使用5句文明用语的出租车驾驶员及其所在企业均将受到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哥”收钱没说谢谢可罚款3万元,即使有地方法规的授权,这种重罚也有违法律的原则精神。没说“谢谢”,至多算是疏忽或遗漏,并无多大的社会危害,何以承受如些高额罚款?即使企业有教育不力的过错,也不宜搞株连,企业跟着受罚岂能不冤? “罚款”这种让被罚者深受切肤之痛的重要教育手段,时下颇为盛行,甚至被称为“最管用的办法”。 但不可忽视的是,任何手段都会有瑕疵,不可能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假如罚款是万能的,那么还要法律、法规干什么呢?罚款最重要的缺陷,就是难以获得人们的认同感,很难形成遵守的愿望和习惯,还容易导致逆反心理。就成都市的做法而言,还因为证据难觅,因为一般顾客不会计较,这使得“没说谢谢定罚款”的规定很容易流于一种形式。 当整个社会文明达到一定程度,人们修养达到一定的水准,人们对于文明用语的遵循,就会进入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然境界。也就是说,真正的文明是水到渠成的,是一个社会绝大部分人的自觉行为,如果将道德范畴的行为提至法律的高度随意处罚,只会导致南辕北辙。 成都市力度空前的罚款可以算“乱世用重典”了,这样倡导文明的心情和愿望也可以理解,但是所运用的手段值得商榷。罚款是一种简单落后的管理手段,是出于“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需要,文明不是罚出来的,我们应当走出迷信罚款的误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