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账烂”岂有此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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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8:26 华商晨报 | |
王女士点题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为我办理二手房过户的人突然意外死亡,而中介所却以“人死账烂”为由拒绝将余款退给我。 记者调查据王女士讲,今年4月份她在沈阳市东陵区文化东路一家中介所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交纳了1000元中介费和2000元过户更名手续费,中介为其写了收据,并且称“多退少补”。可没过多久,原来为其办理过户的王某突然间意外死亡,当她找到中介所问及剩 今年8月份,王女士将该中介所投诉到了东陵区消协南塔分会,消协对此认为:王女士是和中介所签订的协议,而不是与王某个人签订的协议,因此“人死账烂”的说法没有道理。而中介所提出:钱确实在王某手中,现在王某死亡,可以找其妹妹。可是又过一段时间,中介所却称:王某的妹妹对此事并不知情,而且她现在已下岗,无力负担钱款。 9月4日,记者从南塔分会了解到,在消协的调解下,根据房产交易部门的有关规定,王女士可赁欠据到消协分会取钱。郑福顺本报实习记者 杨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