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就业优惠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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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08:34 扬子晚报 | |
南京市劳动部门近日表示,为鼓励就业创业致富,南京市将扩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个人、企业都不同程度地享受到这一优惠。 据最新规定,除了原有的优惠政策,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都可享受3年的再就业优惠政策。服务型企业和商贸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下一步南京劳动、财政、银行等部门将简化手续,及时兑现各项补贴和小额贷款政策。税务部门对按规定减免的税费,可相应冲抵基层单位税费收缴任务。街道(镇)设立的创业指导中心,将成为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绿色通道”,免费提供《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创业培训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工商税务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记者 顾元森)(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