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须存淡泊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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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8日11:25 温州都市报 | |
潘春秀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的《戒子书》),简言之便是为官不谋私利,志高心洁,有为于世,有益于人。淡泊明志是中国传统哲学所提倡的一种理想人格。淡泊主要指摒弃私心杂念而清静安宁的精神状态;轻视名利,不为名利所囿的精神境界。明志主要指一种志向、抱负和理想,是一种兴邦强国的 为官须存“淡泊心”。因为权利是把双刃剑,可以造福百姓,也会祸害于百姓。心存淡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权利就是责任,做到心系于民、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绩为民创。 淡泊明志是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是做人、办事的行为准则。孔繁森、范匡夫便是极好的例子。然而一些领导干部的理想、人生观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冲击,抵挡不住诱惑,利用职权之便,违纪犯法、腐化堕落;还有极少数人私欲恶性膨胀,为达目的,竟然勾结、利用黑社会势力置他人于死地,此类案件也并非鲜见。 古人云:虑于民也深,则谋其始也精。领导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一岁种之于谷,十岁种之于木,百岁种之于德。为百姓之所想,为百姓之所急,真正做到“秉德无私参天地,苏世独立横不流”,那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