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万竞买大连港长生码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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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1:07 半岛晨报 | |
日前,在大连海事法院拍卖委员会的主持下,原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大连港务局)在大连港长生码头变卖成交确认书上正式签字。由此,搁置3年之久的我国海事法院首例拍卖码头案终于画上句号。 长生码头建立 1993年,大连港务局赴日招商,日本国大连长生株式会社与大连港务局合资在中国大连港投资建设码头。1994年1月17日,双方签订码头建设合同,并依法申请注册成立中外合资经营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 依据双方约定:码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800万美元,注册资本1120万美元。大连港务局以岸线、公用设施和外部配套设施的30年使用权入股,享有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30%的股权;日本国大连长生株式会社提供开发建设的全部资金,享有70%的股权,并保证所投资金按码头项目施工进度按期到位。 码头建设第一期资金到位后,大连港长生码头开始施工建设。 长生码头困局 1997年6月以后,因资金困难,日本国大连长生株式会社无力再向码头建设工程投入资金,码头工程款均由施工单位垫付。1999年9月20日,股东大会决定将日本国大连长生株式会社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大连工程建设局。日本国大连长生株式会社的股份由70%降为25%。 长生码头被起诉 1999年8月12日,中港第一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在向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索要垫付工程款无望的情况下,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偿付已由其施工竣工,并验收合格的码头建设工程垫付款及违约金。此后,又有40余个债权人因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拖欠与码头建设有关的款额,向大连海事法院提出了起诉。大连海事法院均作出了生效判决。 第一次拍卖流产 为使码头尽快复工,大连海事法院咨询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后,于2001年10月,依法作出拍卖长生码头的民事裁定,并委托4个有资格的评价单位对码头实际价值进行了评估,同时在全国多家报刊上发布了拍卖长生码头的公告。 同年12月18日,大连海事法院长生码头拍卖委员会对长生码头进行了公开拍卖,因无人竞买,拍卖没有成交。此后经多次变卖,因竞买人报价均未超过拍卖底价,变卖未果。 8000万拍卖成功 经大连海事法院协调,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多次组织召开了有股东参加的处理长生码头专项会议。经多次协商,一致同意由大连港长生码头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放弃原30%股权的债权分配,再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买取长生码头的经营使用权。经大连海事法院长生码头拍卖委员会确认认可,并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至此,大连港长生码头易主。 长生码头变卖成功,开创了全国海事法院拍卖码头的先河。为今后法院拍卖码头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翟丙军 记者王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