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中小学收费项目与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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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1:54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石狮市2003年秋季中小学收费项目与标准经市有关部门认真制订审核后于5日出台,这学期我市有收预交学杂费的学校,将以此为标准,进行多还少补。 据悉,今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收费项目与标准具体情况如下(以每生每学期计):小学代办费中的簿籍费一至六年级都为8元;课本费一年级29.15元,二年级32.4元,三年级35.69元,四年级44.52元,五年级45.55元,六年级35.65元;推荐用书费一年级17元,二年级17 中学代办费中的簿籍费一至三年级均为13元;课本费一年级92.92元,二年级86.42元,三年级73.88元;推荐用书费一年级81.60元,二年级72.20元,三年级60.60元;城市中学学杂费标准为144元,实行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也是144元,农村中学学杂费标准为65元,实行信息技术教育的学校为95元。借读费城市中学每学年1300元,农村中学每学年1000元。(记者许小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