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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3:44 北京晨报 | |
矿长签字赊电瓶 手续不全自己还 晨报讯 (通讯员白建永齐朝军)日前,房山某煤矿一矿长张永因任职期间,个人签字赊购电瓶,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是法人行为,只好由他自己给付电瓶款500元。 1999年3月,张永任煤矿矿长期间,因为生产经营上的需要,他个人签字从李刚的电瓶修理部赊购电瓶一块,价款660元,并在欠条上注明了某煤矿。几个月后张永离职,但欠李刚的电瓶钱一直没有还。李刚找到张永催要此款,张永则说电瓶是给煤矿用了,当时他签名是法人行为,应该由煤矿还款。找煤矿要钱,煤矿却说交接账中没有此笔欠款,谁签字找谁要去。2003年7月,李刚以张永、煤矿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二被告给付电瓶款660元并赔偿自己因追要此笔借款的经济损失200元。 在庭审中,张永强调自己当时是煤矿的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应视为法人行为,且此款已与新矿长交接,如果没有,自己情愿还款,煤矿的委托代理人也同意张永的说法。但经法院查阅煤矿当时的交接账,其中没有欠李刚的电瓶款。最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永与李刚达成还款协议:张永偿还李刚货款500元。 不教武术不给钱 学校学生都违约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一名学生在武术学校学习,结果三年还没有学到武术,就拖欠了部分学费。日前,房山法院判决学校与学生都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在他们各自均有违约的情况下,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0年6月,初中毕业的李笑从某武术学校与卫生学校联合发布的招生简章上看到,这所学校里不仅可以学到散打、擒拿等武术技能,还可以学到医学方面的知识,学生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毕业证书、武术段位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李笑很快到学校报了名并于同年9月入校学习。 前三个学期一切都很顺利,李笑一直进行的是西医专业的学习。但是时间长了,李笑渐渐发现当初在招生简章中所提的武术学习没了影。李笑曾找到武术学校,校方称按照招生简章的安排,武术属于第三年学习的内容,只有在拿到中专毕业证书后才能开始学武,而且,在李笑入学后的前三个学期,学校已经教授武术前后共计5个月。李笑认为那仅仅是正常的体育课,根本不是武术课,既然学校不履行义务,那就无权收取学费。于是,自第四学期开始,李笑不再交纳学费和住宿费。这样,直至2003年6月,李笑完成了医学专业全部的学习和实习,但仍然没有学习武术。最后,李笑把学校告上房山法院,武术学校同时提出反诉,要求李笑交纳拖欠的学杂费。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原被告双方均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在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理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李笑要求武术学校返还2600元学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武术学校因未向李笑教授武术课,因此该部分学费共计1590元应予扣减。最后,判决李笑支付武术学校学费6210元,住宿费5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