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私愤拿警车出气 莽汉被判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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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6:47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林晓红、楚枫报道:为泄私愤,53岁的余国安竟然连续引燃4辆车,其中包括两辆警车。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余国安有期徒刑一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余国安在犯案前是做餐饮小生意的,因其餐车乱停乱放,今年5月被城管执法人员清理。余拨打110后,认为警方未妥善处理此事,遂怀恨在心。6月1日上午 随后,余窜至北湖街办事处,向停放在院内的两辆城管执法车内投掷燃烧瓶,并引燃其中一辆执法车。余在逃离现场途中被抓获。余此举造成车辆损失近6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