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 劳动教养决定被撤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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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1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首席记者 安刚 本报讯8月6日,本报报道了《哈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成被告》一文,日前,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了哈尔滨市劳动教养委员会2002年6月6日对杨洪宝作出劳动教养三年的决定。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具有进行劳动教养的法定职权。但因其违反法定程序搜集的主要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故其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证据不足,应予撤销。(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