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片穿眼角膜单位推责任“生死合同”白签(09-09 07: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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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33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皓)麻城民工李保安在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华工镜湖园做工受伤,用人单位至今不负责治疗等相关责任。昨日,急需手术费的李保安向本报求助。 李保安介绍,9月2日,他用钢钻平整墙面时,钻尖突然断裂,蹦进了右眼,致右眼角膜穿通伤。他认为,武汉荣城建筑有限公司是用人单位,钢钻是该单位提供的,其应对此事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徐海南认为,他与李杰(李保安的堂弟)所签合同明确规定,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公司不应该承担李保安的医疗费。 签了安全责任由民工自负的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免责?江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包泽华队长告诉记者,此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属无效合同。李保安如果确属工伤,用人单位应负担医疗费用及事后相关补偿。 李杰说,他知道“生死合同”是违法的,但用人单位一般都要求这样签,迫于无奈,只得这样签,这在建筑行业很普遍。 据了解,针对当前在采矿业、建筑业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强迫与从业人员订立“生死合同”、企图逃脱安全生产责任的做法,我国拟通过立法予以禁止。 包队长表示,将着手调查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