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力培育社区民间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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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7:46 扬子晚报 | |
随着国家对社区建设的日益重视,社区居民自治成为大势所趋,民间自治组织成为新事物。昨天下午,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南京市民政系统的领导及来自省内外的著名专家学者齐集南京建邺区,参加南京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工作现场论证会。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市民日益从“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社区民间组织突出了居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先后荣获“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建设示范点”等称号的建邺区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年初又被省、南京市确定为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的试点单位,在社区民间组织的建设方面走出了新路子。据统计,该区目前有各类社区民间组织690个,从业人员2800余人,涉及计生、综治、老年、关心下一代、妇女、残疾人、个体等方面。该区的主要经验就是建设“居民之家”。 “居民之家”界定为,由社区居委会创办、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综合性社区民间组织,宗旨是团结、志愿、互助。目前该区拥有42家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居民之家”,他们明确了地位、权利,政府帮助完善软硬件设施,在社区事务中发挥了核心的作用,承担了不少原来政府的管理职能,在社区再就业、社会保障、丰富市民精神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社科院副院长叶南客教授认为,随着计划经济社会过渡到市场经济社会,大量民间组织的涌现应该视为现代化的标志。政府对社会事务应该由家长式“全包全揽”逐步过渡到“大社会,小政府”形态,放手让群众在社区事务中进行自治。通过各类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完成管理社会事务,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裴勇燕 志华)(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