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简化再就业政策操作程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9: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针对部分再就业政策操作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影响效力发挥的问题,山东省有关部门日前决定,从4个方面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 据了解,这4个方面分别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税收减免程序和对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经济实体的审批。其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原来经过社区初审、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到担保机构承诺、金融机构放贷等6个环节,简化为下岗失业人员或企业直接向 社会保险补贴由原来的企业先缴后补、事后审核,调整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事前审核,预先拨付。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凭劳动合同、《再就业优惠证》和资金申请书等资料向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直接划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对服务型、商贸型企业申请减免税由原来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简化为由税务部门直接认定办理,减少中间环节。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借《再就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兴办经济实体的审批程序,由原来向经贸、财政、劳动保障部门3家报送、分别审批,简化为由经贸部门牵头,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进行集中会审,统一批复。(王锋陈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