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起诉医疗鉴定机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1:19 今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通讯员张战华实习生孙启明)为跟医院打一场医疗官司,王先生向医疗鉴定机构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然而,鉴定机构却作出了与申请事项不相吻合的结论。“胳膊疼却医了腿”,王先生认为这样的鉴定结果有些“糊里糊涂”,于是将医疗鉴定机构告上了法庭。 据诉状称,2001年4月6日晚,王先生被他人撞伤住进了医院。手术治疗20余天后,在 2003年1月,王先生收到了医疗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当他看到鉴定书中载明的鉴定事项时却有些失望,因为鉴定书中根本没有对其提出的两项请求作出鉴定结论。因而,2003年8月7日,王先生诉诸法院,以鉴定结论与申请事项“风马牛不相及”为由,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医疗鉴定机构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并对自己的鉴定事项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和平区人民法院对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经审查后认为,王先生所诉不属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范围,故裁定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