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厂碾碎机压断手 截肢少年索赔6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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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1:30 云南日报 | |
昨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招用童工,并导致这名少年小刚(化名)受伤致残的案件;小刚向用工单位索赔各种经济损失63万余元。 记者在旁听时得知,小刚是安宁市人,于2001年12月中旬(未满16岁)被朱云根以招收民工为由招入云南磷肥工业有限公司黄磷厂(以下简称黄磷厂)做工。进厂后,小刚被分配到备料车间做清料工。去年1月2日上午,小刚在工作时被碾碎机将左手臂碾压致粉碎性断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将择日宣判。 丁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