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可代扣个体人员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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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1:41 沈阳今报 | |
记者金超 今报讯 从即日起,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工商银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参保人员包括: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并轨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从即日起,个体参保人员只需持工行储蓄存折(或卡)、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参保的区、县(市)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签订银行代扣缴费协议书,银行就可按月 银行代扣保费账户首次预留资金不得低于三个月的应缴费额(不含欠费补缴额),今年为444元;而后,保证每月15日前大于一个月应缴费额,今年为每月148元,以保证缴费的连续性。连续三个月欠费的,需到参保的区、县(市)养老保险分中心重新办理代扣缴费手续。代扣缴费凭证可通过工行各网点的自助缴费通打印;也可通过工行的电话银行(95588)进行查询或传真等辅助服务。如果需要了解相关的具体规定,可拨打96509咨询。 据了解,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没有改变,仍按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缴费年度内以沈阳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银行按月代扣缴费。18%的缴费额中,10%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8%部分纳入个人账户基金这一标准执行。今年,个体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原缴费方式与银行代扣缴费;从明年起,将全部通过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