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车祸受重伤医治3年死亡 丈夫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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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15:03 新华网 | |
乘出租车遭遇车祸受重伤,经过近3年的医治仍撒手人寰———死者的丈夫将出租车司机及其所属单位告上法庭,索赔110余万元。 8日,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此类民事诉讼在重庆尚无先例。 丧妻 告状老人叫刘道一,今年81岁。据介绍,2000年7月9日,刘妻夏莉(78岁)在两路口搭乘渝A40582奥拓出租车(属重庆龙门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分公司所有)前往大坪。车至佛图关附近时,该车侧滑掉头,与对向车道行驶来的一辆大客车相撞,夏莉在事故中受重伤。 交警认定驾驶员程渝措施不当,导致车祸,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夏莉被送至大坪医院救治,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夏莉为I级伤残。 2003年5月2日,夏莉因医治无效死亡。医院的诊断证明称:“患者因致伤过重,长期卧床,营养状况逐渐恶化,逐渐出现全身多脏器损害及衰竭逐渐加重,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索赔 从夏莉遭遇车祸起,刘道一老人及其子女便就医疗费用及赔偿问题,与龙门经贸公司进行多次协商,终因双方意见差距太大无果。 老人最终一纸诉状将龙门公司及驾驶员告上法庭,并列出了11项共计1101574.9元的赔偿请求。 昨日庭审中,刘道一及其代理律师称,夏莉乘坐被告的出租车,即与之建立了客运消费合同,被告负有将其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但由于被告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过错,造成了夏莉I级伤残的严重后果,侵犯了夏莉的人身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要求按《消法》和《合同法》进行赔偿。 二被告辩称,夏莉的死亡纯属交通事故,应按照《交通事故赔偿条例》进行赔偿,他们对原告提出的索赔金额表示异议。 龙门公司称其已在夏莉住院期间支付了18万元的医疗费,不应承担拖欠费用导致夏莉未及时治疗而死亡的责任。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邓雪实习生 方芳)(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