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工“工伤” 师傅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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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2:2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谢德良)学徒工小量不慎将手指绞伤,法院判定,师傅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2月,小量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当学徒工时,不慎将手指绞伤。兼做厂长和师傅的老王只赔偿起初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交通费。但后来,老王认为小量的伤残是自己粗心造成的,所以,他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老王提供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小量受伤,老王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