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船歌》纠纷未了 双方同意调解但不让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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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2:2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乌苏里船歌》是歌唱家郭颂作曲,还是其编曲?一审败诉的被告郭颂和央视,因不服该判决又上诉到市高院。昨天,市高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现年71岁的郭颂并未到庭应诉。郭颂方表示,一审判决中认定的事实有误,对判决起决定作用的鉴定存在着许多问题,其鉴定主体并非法定的鉴定机构。他们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一 四排赫哲族乡政府的代理人表示,一审的鉴定机构是郭颂提出来的,双方协商决定的。这位代理人甚至说,《乌》从主旋律和良心上来评价,都应属于改编。 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双方在最后表示愿意调解。但庭后郭颂方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同意调解的底线是承认《乌》是作曲,而四排赫哲族乡政府的代理律师则称,他们同意调解,条件是郭颂得承认《乌》是改编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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