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家”不能用做企业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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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2:52 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9月9日电(侯荣康 朱星华) 36岁的研究生陆煜章来沪创业时突发奇想,意欲将自己的公司以“资本家”冠名。但6个月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驳回了他的申请,从而引发了一起有关“资本家”三字可否做企业名的民告官案。审理此案的徐汇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陆煜章的诉讼请求,认定“资本家”三字不能用作企业字号。 研究生毕业的陆煜章,决定到上海自主创业。今年4月,他来到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 为此,今年6月陆先生向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徐汇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2003年9月5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告申请的企业字号中的“资本家”一词在目前条件下如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使用,易产生消极影响,确有误导公众认识的不宜之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