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期盼合法证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5:28 生活日报 | |
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 (记者 张贵君)离婚9年了,但当她再婚时,才发现原来的离婚协议竟然无效。半年来,没有一个部门能解决这个问题,为此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昨天,在济南做生意的王丽(化名)来到报社,向记者诉说自己的烦恼。 王丽今年32岁,聊城茌平人,20岁时第一次结婚,四年后因感情不合离婚。说话间,王丽取出了自己的离婚协议书,这是一张发黄的协议书,日期是1994年,上面明确注明离婚 王丽叹了口气接着说,两年前,她结识了一个济南的男友,经过长时间交往,两人十分投缘,到今年4月,已经在谈婚论嫁了。但当他们结婚登记时才发现,王丽的这张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按现行规定,只有民政部门的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才是有效的离婚文书。王丽赶紧回到当地乡政府询问,乡政府承认公章是真实的,但原来司法所的人已经去世,无法为其出具证明。她来到县民政,王科长告诉她找聊城市民政,得到的答复是还得回去找县民政,如此推来推去,始终没有单位为她办理合法的离婚手续。 因为一直没有合法的离婚手续,她与深恋的男友产生了分歧,青春不是无限的,谁也不愿永远等下去。王丽本人曾想先不要结婚证,但男友不接受这种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而作为二婚的一个女人,何尝不想拥有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婚姻呢?由于今年“五一”没能如期完婚,男方已经提出分手,她为此伤心地哭了三天。 说话时,王丽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她哭泣着告诉记者,难道因这一纸无效的协议书,今后她只能过着没有合法名分的痛苦单身生活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