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来成一审被判10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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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7:05 三秦都市报 | |
原陕西方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人虚报注册资本60万元大肆行贿201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 浩文 通讯员 张宇赵旭忠使用虚假单据和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60万元,成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201万余元。9月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看守所当场宣判: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行贿罪 虚报资本办公司 史来成今年50岁,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623研究所职工,2000年4月个人筹办陕西方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系该公司经营管理人。 2000年4月8日,史来成在申请陕西方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方园所)的公司登记期间,经其同学原陕西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荆金胜介绍,通过交通银行西安市分行甜水井街分理处的范某帮助,取得了盖有该分理处印章但内容虚假的60万元现金解款单和企业验资银行存款核对凭证,并使用该虚假单据和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60万元,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了公司登记,成立了方园所。 行贿201万余元 2000年4月至2001年12月,荆金胜为照顾方园所,利用其先后担任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处副处长、稽查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推荐该所参加税收检查工作,并使该所获得检查劳务费达270多万元。与此同时,荆金胜还给史来成介绍了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虞秀选,虞秀选也为该所安排了大量的社会基本养老金专项财务检查业务,使该公司到2002年6月共获得检查劳务费272.4万元。 2001年10月和2002年7至9月,史来成为感谢荆金胜已给予的帮助,及能继续得到荆在安排检查业务时的照顾,还为促使荆帮助方园所尽快收到稽查局欠付的劳务费,同时也为感谢虞秀选对该公司的照顾,先后两次分别送给荆金胜和虞秀选人民币各30万元和各75万元。扣除荆金胜、虞秀选之前分别借给史来成的7万元和1万元人民币及利息7800元,史来成实际给荆、虞两人行贿共计人民币201.22万元。 一审被判10年6个月 此案在庭审中,史来成辩称,注册成立方园所的过程中,其只是受荆金胜等人的委托,具体经办有关事宜,该事务所实际为荆金胜等人筹划成立,荆金胜等人收受的现金,应为提取自己所有公司的经营利润,其行为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行贿罪。西安中院审理后认为其辩称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史来成使用虚假单据、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行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惟其行为未给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早上,在西安市看守所,法官当场宣判: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史来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 另悉,此案中涉及的原陕西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虞秀选,已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