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乱穿马路将受重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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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7:28 潇湘晨报 | |||
公务员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将受重罚、主次干道每天进行强力清洗、20万盆鲜花装点星城……在昨日召开的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年工作再动员大会上,长沙市委、市政府给各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了一项项必须无条件执行的责任书。 公务员违规将受重罚 从10月1日起,长沙市将按照新修改的《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违法违章行为集中力量进行查处,使广大市民养成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梅克保说,长沙市要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培养文明习惯。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说,长沙市的国家公务员要在遵守《办法》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凡国家公务员违反《办法》规定的,都将由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然后由单位负责人将人领回,再由单位负责给予相应处分;哪个职能单位的国家公务员违反《办法》的比例较大,长沙市政府将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 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垃圾清运,第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五区环卫局,第一责任人吴念公……10月1日前完成社会单位垃圾运输车辆的加盖改装,10月1日后全市生活垃圾密闭式运输……”昨日下发的《国庆节、城运会期间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各级各部门承担的城管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需要明确的责任作出了全面具体安排。 梅克保强调说,这一阶段的城管综合工作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长沙市已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要求,制定好专项管理整治实施行动方案。 根据要求,长沙市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到位。同时,长沙市将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地各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到位,并公布城管综合整治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监督。 本报记者 刘 勇 黄 河 实习生 龙 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