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对恋人请律师拟订“恋爱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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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8:08 重庆经济报 | |
请律师拟恋爱合同内容包括:约会形式、恋爱支出、保密、违约责任等15条 本报讯(记者 蔡培蓓) 为保障双方在恋爱中的最大利益,昨日,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来到了重庆汇邦律师事务所,要求律师为他们拟订一份“恋爱合同”。 违约方要付费 昨天,记者在该律师事务所里见到了这份合同,合同双方是26岁的李俊和22岁的周雪梅。合同中写着:甲方系一发育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人,有愿意并有能力恋爱,拟通过合法途径自由恋爱;乙方系一优秀出众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孩,具备良好的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接受甲方的恋爱请求;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记者仔细看了整份合同,内容包括七章,共15条。涉及的内容囊括了恋爱的各种情况,详细列明了约会形式、约会内容、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责任等要求。在第八条保密中写道:双方均要对恋爱全过程中发生的事情严格保密,除非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果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另一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如果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用金钱弥补,则违约方应按受害方的要求补偿直至足以弥补实际损失。 防分手露隐私 究竟是为什么会立下这份恋爱合同?李俊和周雪梅说,这是他们二人共同商量的结果。据周雪梅说,半年前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俊,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后,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与此同时,她经常从报上、电视上看见有些恋人在分手后,视为仇人,互相曝光对方的隐私的事。“这真是太可怕了,我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周雪梅笑着说。而且,她说自己也听到朋友说起很多在分手后,双方针对恋爱中的花费纠缠不休的例子。于是,她心里萌动了一个念头,拟订一份合同,对恋爱及其以后的情况做个约束。 当她刚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男朋友李俊后,最初李俊一口拒绝,认为谈恋爱就立下合同过于理智,没有恋爱的激情。但是,在清楚听完女朋友的理由后,他也同意了对方的要求。昨日,在律师事务所里,他们把自己的要求告诉了律师,并且将几天商量的条件记录在纸上交到律师手中。 “可受法律保护” 一个小时后,一份白纸黑字工整的合同放到了他们手中。李俊和周雪梅仔细阅读后,慎重地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他们告诉记者,当朋友听说他们拟订了恋爱合同后,有一些人也纷纷效仿。 律师蔡向阳认为,恋爱是属于自愿原则,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但是在恋爱时签订了这样一份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是合同将恋爱的条款定得太明确,无形中也冲淡了恋爱本身的意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