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村干部用电不花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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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9:3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众多读者反映电费偏高问题 谁该对乱收电费负责? 本报讯 记者刘华报道:昨日,南昌市青云谱区熊坊村居民电费偏高和村干部用电不花钱一事经本报揭露后,引起强烈反响。广大读者纷纷致电提出疑问,谁来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用电乱收费负责,真正减轻广大群众负担? 群众纷纷举报电费偏高现象 昨天,本报新闻热线响个不停。南昌县莲塘镇小兰村余先生反映,他家的电费每度为0.75元。南昌市昌北沙井西源刘家村刘先生反映,他家的电费一直是每度0.8元。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进明江村谢先生反映,他家的电费是每度0.9元。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佛塔村的熊先生反映,整个村的电费是每度1元。南昌市五星垦殖场的养鱼场的杨小姐反映,她家的电费是每度1.5元。 熊坊村存在“人情电” 家住南昌市青云谱区熊坊村的许多村民看了《村干部用电不花钱?》报道,立即致电记者表示,这种现象在熊坊村已经有好多年的历史了,村民敢怒不敢言。村小组的承包人为了取得承包权,就公开向外承诺村干部和村小组长及“当官”的亲属免费用电。村民就把这部分电叫“人情电”。据不完全统计,每个月的“人情电”就占整个村的1/3,这也就是供电部门每度收0.56元,而承包人却收0.8元的主要原因。 高出收费标准就是乱收费 据了解,江西省这次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将分两步走。今年7月1日开始,农村与县城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价,每千瓦时电费价格为0.56元,省电网直供居民电价为每千瓦时0.51元;从明年1月1日开始,将实现全省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电费价格统一为每千瓦时0.56元。 与此同时,江西省近期确定7种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属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超过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向农民乱摊电费,在电网改造中收取未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费用,超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费的。 有关人士指出,如果农村电网改造完毕后,超出我省制定的用电价格标准的,都属于乱收费行为。 谁该为用电乱收费负责? 广大读者向记者提出疑问,政府部门不是一再要求严惩乱收费吗?那么,谁该为百姓用电乱收费负责呢? 不久前,江西省在公布7类乱收费时,有关领导就指出,一经发现乱收费,有关部门要严厉追查,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江西省主要领导也曾在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告诫各级干部:尽管江西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依然是当前影响江西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根源。农民负担能否真正降下来,是检验作风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实事必须“马上就办”,减轻农民负担必须“马上就办”。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并请读者举报身边的此类现象,举报电话为:0791-6849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