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行为异常家长请人跟踪 这样调查合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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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13:09 新华网 | |
近日,温州市某咨询调查事务所受温州市某中学初中三年级学生陈某家长委托,对陈某近期行为进行跟踪调查。原因是陈某家长发现一贯听话的儿子暑假期间行为异常,大量作业没有完成,新学期开始后学习情绪低落。调查人员经二三天的“侦察”,将陈某出入网吧、迪吧的情况,通过录像告诉了陈某家长。 在温州,家长在外办厂经商的家庭较多,通过上述调查手段掌握孩子行为并不是个别 据了解,调查事务所都会在孩子离校或出家门后进行跟踪,并通过摄像、录音等工具向家长提供孩子活动的证据,以对症下药教育孩子。这样的调查在一周内都会完成。 品行调查有没有侵犯隐私权 温州东方咨询调查事务所所长林爱钦:教育子女是每个家长应尽的义务。对行为出现偏差的中学生的教育,有时只能采取秘密调查的方法。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对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受家长委托,可以开展这项调查。目前一些信息咨询事务所超范围开展这项调查业务,有时会出现不规范的情况。我认为这种做法没有侵犯隐私权,因为所有工作都是在“阳光”下完成的,而且对社会有利、合乎情理,有存在必要。 应建立调查行业准入制度 温州市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万万、徐月萍:在我国,民间调查侦探行业属边缘行业,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少年儿童的监护权越来越淡化,另一方面对隐私权却越来越强调。这种调查,应借鉴《民法》、《刑法》上对少年儿童按年龄段量刑的方法,将年龄段细化;同时应建立民间侦探调查行业的准入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素质。 对孩子应正面教育为主 温州教育局学生处李珍阳: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应采取正面教育为主,家长应承担起监护人应尽的义务。家长雇人跟踪自己的子女,这种做法是对是错姑且不论,但我认为没必要把事情搞得这么严重。如果孩子出现行为异常等情况,家长出于关爱,应采取疏导方式逐步将其引上正路。社会有关机构不能光顾赚钱,采取这种极端手段会毁了青少年。培养孩子,学校、家长、社会具有共同的责任,保证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一种极端失败的教育方法 温州师范学院教育学教授詹振权:这种现象反映了父母对子女成长的关注和担忧,但这是一种极端失败的教育方法。采取跟踪的办法实属无奈之举,会使家长陷入“爱”的误区。孩子出现这种现象时,父母也应从自己这方找原因,希望花钱请“私人侦探”来更正孩子的行为,这样的家长也是不负责任的,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甚至对父母产生绝望心态,容易造成两代人对立,导致孩子把自己隐私埋藏得更深。建议家长多花点时间与子女相处,有的问题可通过信件交流,并加强与学校老师的沟通。(文/庄千慧李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