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花盆伤人 50住户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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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3:0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市民蒋祥发被高楼落下的花盆砸成7级伤残,而该楼无一住户愿对此负责,昨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判50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950元。 蒋系十八冶建设公司职工,2001年9月27日早晨从工地回值班室,途经渝中区文华大厦B座高层住宅楼路段时,楼上落下一重达2公斤的塑料花盆,击中头部致伤。2002年9月,重庆法医验伤所鉴定,蒋颅脑损伤伤残程度为7级。住院治疗110天,蒋花去医疗费七万多元。 事发后,公安机关及时勘查现场,走访住户,但未查明真相。由于文华大厦B座的57家住户均不愿对此事负责,蒋遂将57户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几次庭审中,所有被告都称很无辜,但绝大多数住户没有提供充分证据摆脱嫌疑。 昨日,渝中区法院依据过错推定原则一审认定,除7名被告“不具有花盆坠落可能性”,其余50家住户均有重大嫌疑。遂判决:蒋祥发的损失由50名具有嫌疑的被告共同承担15万元的赔偿责任。 (记者 陈能雄 实习生 伍佩珊)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