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录音讨回双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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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3:1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某房产商向购房者推荐商品房时作过附有70平方米花园的承诺,可后来却变了卦。因购房者用手机录下了整个洽谈过程,房产商只好接受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的事实。 今年5月,沈先生赶到某房产商处洽谈购房事宜,该处工作人员向他推荐某房屋,讲明该房附有70平方米花园,双方商定以921449元成交。5月27日,沈先生与房产商签订了《买卖双方临时合约》,沈先生支付了2万元定金。在沈先生准备按约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 在庭审中,沈先生提供了自己与房产商工作人员通话时的手机录音,以此证明对方在向他推荐商品房时作过附有70平方米花园的承诺,以及房产商在准备签合同时表示,由于规划改变,花园面积将变为40平方米。同时,沈先生还提供了工作人员黄某书写的包括有“花园面积70平方米”等字样共计6点内容的纸条,以此证明根据合同样稿书写的内容中确有70平方米花园存在的事实。 法院认为,沈先生与房产商之间签订的《买卖双方临时合约》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沈先生提供的与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手机通话的内容,从取得形式而言,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手机录音没有疑点,且有其他证据佐证,可以证明房产商向沈先生口头作出过房屋附有70平方米花园的承诺。现在,房产商在双方约定的期限未能履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义务,已构成违约,房产商应当双倍返还沈先生的定金。 日前,南汇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沈先生与房产商签订的《买卖双方临时合约》解除,该房产商双倍返还沈先生定金。 (通讯员闵振华记者吉建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