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是富人的专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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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4:3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9月9日《解放日报》消息,江苏省射阳县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双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村干部选拔任用中亮出新招,规定当村干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己致富能力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上,且以此为基数年增幅8%;二是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任期内集体积累年增10万元以上,群众人均收入年增幅8%以上。目前,全县258个村,已有250个村配备了这样的“双强村官”。 射阳县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又会对社会产生什么影响?正方奔小康的正途 我们看到,几十年来,“村官”一般都是村民当中德高望重的人物,他们沿袭着道德治村的传统,但在发展经济方面的能力不强。由于几千年来小农思想的束缚,农民传统的道德观是一种比较狭隘的道德观。如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射阳县的基层组织给“富村官”的“双强干部”的定位,说明了新的道德观正在形成: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满足现状转变到“富而思进”而不苟安一时,从单纯追求“道德权威”转变到道德风尚与经济发展共求的发展轨道上。 应当看到,先富起来的人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具有非同小可的作用和意义。他们走上农村基层的政治舞台后,将肯定会对中国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起用这些人方面,我们应该大胆一些。如果因为这些人真正带动了农村的发展而有一天走进了乡(镇)政府,也未必不是好事,我们不能用一个人财富的多少判断一个人的政治身份。 所以说起用“富村官”是奔小康的正途。 沈峰“市场化”的必然 “双强干部”的出现,符合当前乡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 一方面,当前的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农村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趋势。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农村市场愈显重要。另一方面,农民的民主意识及对乡村自治的渴求也在不断提升,如今农民对乡村行政组织的依赖程度较以往在大幅降低。传统的村干部的那种村务管理职能也随之减少。因此,当前的农村基层政府职能也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单士兵反方“双强”就能“双赢”? 笔者认为,射阳县委的这一决定体现了“解放思想”、敢于突破传统框框的勇气,值得肯定,但同时又缺乏“实事求是”、善于遵循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智慧,应慎重行事。 首先是政策上的“一刀切”,违反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的原则。 其次是对村干部认识上有偏差,把发展经济作为村干部的唯一职责,从而导致村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上的“唯财产论”。 第三是对“富翁”的期望过于理想化,把富翁当成慈善家,不切实际。 最后,这一政策的大范围推广,有可能导致现代农村渐渐变成一个个致富能手的“庄园”。我想,村里经济可能因此会有好的发展,但农村成为“双强干部”的庄园,毕竟是一件颇不是滋味的事。蒹葭这样做违宪了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不分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一律平等。10万元年收入的规定使村官选拔成为富人们比富的舞台,而把那些收入相对较低的干部拒之门外,造成选拔中的财产歧视,违反了宪法规定。此外,就职业而言,一般的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职业很难达到年收入10万元,商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才有可能实现;就年龄而言,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年收入很难达到10万元,事业如日中天的中年人才有可能实现。因此,以10万元年收入为入围条件,又是一种职业歧视和年龄歧视。对于许多年轻有为的青年干部而言,他们有的是激情和活力,有的是勇气和能力,却只因年收入的“不达标”而失去一展才能的机会,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张涛老板是慈善家吗? “老板村官”就一定能带领村民发家致富吗?我看未必。农村管理工作毕竟不能等同于管理一个企业,一个工厂什么的。“村官”既然作为一方官员,不仅要具备“能”,更要具备“德”和“廉”。而且,各个村情况不同,不能一概推广这种做法。毕竟老板不是慈善家,如果“老板村官”由于个人经济受村里拖累,半途甩手不干了,那岂不是让村民竹篮打水——一场空?娄国标大河报2003-09-1100:00:00责任编辑:管理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