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民办教育和学校安全条例可望进入立法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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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5:5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曾经“沉寂”了一年的《深圳市民办教育条例(草案)》重新“浮出水面”,有望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等重要法规也有望进入立法程序。这是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举行的庆祝教师节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权在座谈中指出,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促进民办教育 陈国权同时指出,《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也应该尽快制定。记者了解到,该《条例(草案)》,对校园和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学校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事故责任、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详尽、明确的规定。法规出台后,学生安全将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 陈国权强调,深圳在发展教育中应该关注劳务工子女的上学问题。他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对现有的一些条件较差的民办学校,改造成为达到安全、卫生、办学标准的学校,冠以“农工子弟学校”之名,让外来工的子女都能上学。 另据透露,深圳市中小学规划条例和教育督导条例也有希望列入立法计划。 作者:记者方兴业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