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前只谈工期薪酬 事发后责任哪个来负 施工中一民工石子飞来击伤右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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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7:0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孙建奎齐华)在劳务市场被一建筑公司雇用,结果在夜间施工中被飞来的石子砸伤眼睛,而今,建筑公司却以当时双方并没有谈及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拒绝伤者家属的索赔要求。究竟这一事故责任由谁来负呢﹖ 9月7日,安先生和陈先生在劳务市场同时被一姓李的工头雇用,当时他们和工头李先生谈好了工期和薪酬后就来到了工地。据陈先生讲,这家工地是由旬阳二建承包的,安、陈 记者在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安先生,他双眼被纱布蒙着挂着吊瓶,他的爱人及孩子都在医院陪着他。据安先生讲,事情发生后,他的眼睛马上就出血了,但还是和工头协商了1个多小时,工头居然说开始谈的时候只是就工期和薪酬达成了协议,至于工伤责任问题并没有涉及。医院的朱大夫告诉记者,安先生当时来到医院右眼只能微弱的看见灯光,经诊断结果为右眼钝挫伤,右眼角膜裂伤,前房积血。 之后,工友陈先生只好借了几百元钱将伤者送至医院。随后的几天内,陈先生和伤者家属找过多次,但工头李先生声称对此事不予承担责任。 记者来到位于北关的施工现场,门卫再三阻挠不让进入,而雇用安先生的李工头也拒绝采访。随后,就此事记者又采访了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工程处安全科李科长,他称对于此事自己并不太清楚,不过如果工人不属于违规施工,工地就要承担责任,如果属于违规施工,那责任就自负,他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