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大优惠诱惑外来资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7:37 扬子晚报 | |
南京正在制定政策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从而激活民间资本,吸引更多外资、外地资本来南京投资发展。在昨天召开的南京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南京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放宽经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落实工业项目优惠政策以及提高服务效率等四个方面共12条意见。 今后南京开放的重点是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建设、运营市场,南京城市建设 此外,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将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多道审批程序,改为实行登记备案一道程序。这8种情况分别是:(1)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2)不需要新征用土地的项目;(3)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4)不超越市级审批权限的项目;(5)不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实行控制、专营的项目(包括公路、水厂、电厂、电网、污水处理厂、废物处理厂等);(6)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不含主城和一城三区以内的房地产项目);(7)不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8)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批的项目。(记者 刘颖)(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