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屋害人自己成死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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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8:43 华商晨报 | |
晨报朝阳讯(段炼 吴鹏 驻地记者 李甜香)昨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孙向宇涉嫌爆炸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向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86万元。 孙向宇,男,40岁,家住北票市娄家店乡南四家子村。曾与新疆人李某合股经营铁矿、选厂,因多次经济纠纷,二人产生矛盾。2月9日1时40分,孙向宇把自己偷偷制造的炸药包 一声巨响过后,李某的住房后墙被炸了一个大洞,土炕被夷为平地,6间房子前面的门窗几乎都被震掉,就连距爆炸点50余米的配电室房门也被震落。 李某和妻子、儿子在睡梦中被抛到了地上,李某的儿子林林(化名)当场死亡。2月11日,孙向宇被北票市警方抓获。13日,经北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昨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孙向宇死刑,同时判处同案犯张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有期徒刑1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