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输管理费”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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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10:00 现代快报 | |
记者 郑春平 快报讯南京市清理整顿“三小车”后,出租车的生意明显转好,有关部门估计平均每台车每天约增收50元左右。与此同时,南京市物价局还发文重申,不得向出租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再次为“的哥”“的姐”们减负。 其实,早在1993年的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取消了向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辆收取的运输管理费。200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涉及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公布涉及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收费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运输管理费”未列入公布项目之中,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地区仍在向出租车收取运输管理费。物价部门重申,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向出租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并且严禁一切向出租车乱收费的行为。 | |